黄云超院长与各副院长签订了责任目标书。
吴红明书记与党支部代表签订了《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》
刘志敏副书记与分管科室代表签订了《科室综合目标责任书》
李文辉副院长与分管科室代表签订了《科室综合目标责任书》
董坚副院长与分管科室代表签订了《科室综合目标责任书》
杨海君副院长与分管科室代表签订了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书》及《消防安全责任状》
徐源纪委书记与分管科室代表签订《科室综合目标责任书》